第二辑
墨染体坛
第二届城运会述评
绝对不能作茧
自缚害己误国
-城运会启示录之四
第二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决赛还未开仗,国家体委副主任徐寅生就在第二次联络员会议上公布了一条“爆炸新闻”:本届城运会预赛中仍存在着在运动员资格上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以大打小,乱拉非本市运动员参赛等不正之风。经查实,被取消决赛资格的田径、游泳、射击、乒乓球、羽毛球、跳水、足球、篮球、击剑等项目的运动员达90人之多。“一石激起千层浪”。联系到滥用违禁药物的问题,引起绝大多数参赛城市和特邀单位强烈的不满与普遍的忧虑。
为什么像城运会这样的全国青少年综合性运动会,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尤其是户籍和年龄审查,要求得这么严格呢?一来是有利于让新手来参赛,不要赛来赛去都是那么几张“老脸孔”,这样才有利于发现后备人才苗子,扩大选才面,提高选才效率;二来是有利于在同年龄组中进行公平竞赛;三来是有利于按照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来进行科学训练;最重要的还是有利于我国运动人才的梯队建设,按照贯彻奥运战略,建设体育强国的长远需要。倘若某些单位不顾大局,不看长远,尽搞不正之风的“小动作”,到头来就会影响国家发展竞技体育的大动作,实质上就是作茧自缚害己误国。
本届城运会有这样一件发人深醒的事,沈阳市击剑队为保证一名主力队员能发挥出水平,让其乘飞机到赛区(其他人乘火车),当得知该队员在几年前参加全国少年赛时所报的年龄超过本届城运会规定时,该队领队立即服从大会,让队员退出比赛。沈阳体委训练部门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即使在年龄上阴差阳错,瞒天过海,一时混上了少年“胡子”冠军,当事者的内心世界,肯定也是不平静的,不舒服的。同时,这样的“胡子”冠军,优秀运动队不一定选调入队,这既浪费了国家宝贵的资金,又误了输送大事,其弊害大矣,我们决不能为了争城运会的“小金牌”而妨碍奥运战略大事。
当然,既然是比赛,不管怎么样改革竞赛办法,总有名次高低之分,参赛者必然就要拼,就要争。但必须要合法参赛。在当代体育运动高度发展、成绩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几乎在每次比赛中,被认为很有希望获胜的运动员,往往是一批,而不是一个。但金牌却只有一枚,从这个意义上说,失败者总要多于胜利者,加之偶然因素对比赛结果也是很有影响的,比赛失败,并不一概说明运动员没有尽力。从另一个方面讲,我国运动员的临战心理素质普遍较差,需要加强心理训练。参加城运会的运动员基本都是新手,正是心理训练打基础的时候,过分强调胜负,不利于年轻选手的健康成长,还容易诱发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贵州省体委副主任王家声讲得好:赛风的好坏,关键在各级领导,要树立“胜固可喜,败亦欣然”的观念,只要运动员发挥正常,敢拼争,有潜力,哪怕名次和成绩差一点,也应该给予肯定。绝不能搞弄虚作假,即使是有做手脚的条件,但绝对不作有损事业的事情。
服用违禁药物也应属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本届城运会也对各项竞赛的优胜者以及部分的参赛者进行了兴奋剂抽查。情况如何呢?徐寅生在第二次联络会议上讲了这样一段话:“虽然没有发现违禁者,但并不能说明各队都按要求去做了。目前在青少年运动员中滥用药物的现象依然存在。”可见这一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我们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必须带头遵循起码的体育道德准则,这也是社会主义体育的本质特征,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课题。只有从这个高度上去认识问题,才能抵制和克服弄虚作假、虚报年龄及滥用药物等不正之风。出于私心私利,抱侥幸心理,大概是所有搞体育竞赛不正之风的人的共态。因此有必要再一次奉劝某些体委的领导和教练员,要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和事业的成败这个大局来想问题,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青少年科学训练水平上来,为正本清源、端正赛风而努力奋斗,绝对不能做作茧自缚、害己误国的蠢事!
原载《珠江体育报》1991年12月6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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