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描述世界
德国凝眸
德国的历史教科书
旅德期间,我曾访问过以出版教科书为主的柏林科尔内尔森出版社,深深感到,像德国这样认真地清理总结自己历史的国家,在世界上似乎并不多见。连曾经遭受德国法西斯侵略蹂躏的欧洲各国也承认,德国战后在反省自己的历史罪行方面做得相当彻底。世世代代记取历史教训已成为当代德国民族特性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体现在德国的历史教育中。
由于德国实行联邦制,教育归各联邦州负责,学制及学习年限不尽一致,因此教科书并不统一,历史教科书的种类就更繁多了。但并不是说德国历史教育就可以自行其是了。其指导原则是由各联邦州的教育部长联席会议确定的,其基本精神是要根据德国基本法(即宪法)规定的国家基本价值观组织教学。在这一精神指导下,各州教育部门建立由3到5个专家组成的委员会起草教学计划。教育部长联席会议还通过发布特别政令,强调所有类型中小学都必须讲授的重点内容,其中要求必须详细讲述国家社会主义(即纳粹)这段历史。
德国专门出版教科书的大型出版社有3家。出版社组织专业人士以及教师编出教科书初稿后,除柏林外,都要交各州教育部门审查。由专家组成的审稿委员会提出三项意见:下次再版修改,立即修改或者不予批准。但完全否定一部教科书的情况很少发生。经过这样的程序出版的历史教科书一般可以在8到10年的时间内供中学选用。如果有新的教学计划颁布或教学法有重大改变,就需要重新编写教科书。德国的教育体制并不强求各个学校统一使用某一本教科书,决定选用某个出版社的教科书的权力决定于各个学校的学科教师会议。如果在同一个城市的同样类型的学校使用不同版本的历史教科书并不奇怪。在德国中学义务教育体制下,教科书不需要学生自己花钱购买,而是由学校购买后借给学生使用。学生们要精心爱护这些教科书,不允许在上面勾勾画画,课程学完后交还学校,再借给下一学年的学生。教师对教科书的优点和缺点当然更有发言权,他们及时将意见反馈给出版社,以便改进这些教科书。
我曾看过八九个版本的德国历史教科书,初步印象是这些教科书的共同特点是图文并茂,不仅有叙述,而且穿插有大量的地图、统计图表、历史照片,甚至还有当年的招贴广告画、漫画等等,十分生动。教科书的结构一般包括各章导言、专题叙述、资料来源提示、原始资料摘录等等。在作业部分不仅以提问方式要求学生综合学过的内容,而且要求学生们共同完成诸如实地调查等任务来深化所学内容。
以文理类中学使用的历史教科书为例,这本从古典时间讲到当今的教科书厚达650 页,分为12 章,其中第10章的标题是“欧洲的国家社会主义专政”,共85页,分为“纳粹专制统治体系”、“纳粹战争和消灭政策”、“历史学界以对纳粹的研究”以及“法西斯的意大利”等四个部分。在第一部分“纳粹专制统治体系”之下又划分为“思想体系基础”、“专制的建立”、“纳粹统治组织情况”、“日常生活与妇女”和“1933-1939年德国犹太人被排斥、被剥夺权利”等小节。该章的导言部分(每章的导言篇幅都是1页)引用了哲学家卡尔·雅斯贝尔斯的话:“忘记它是有罪的。应该永远去回忆它,它过去有可能发生。任何时候也仍然有可能。”在这一章中作为原始资料摘录了希特勒的《我的奋斗》一书中有关反犹、“生存空间政策”的言论。戈林发布的命令原文、当事人的回忆,集中营的惩罚条例以及当年的报刊报道等等,不仅范围相当广泛,而且十分详实。这里对历史的叙述不仅没有任何对纳粹罪行的隐瞒或者轻描淡写,而且在思考或作业部分要求学生开动脑筋、发挥创造性去了解这段历史。例如,要求学生们去图书馆寻找相关人士的传记,向自己的亲人亲属中经历过这段历史的人询问、了解本地区纳粹统治期间的实际生活,等等。
柏林科尔内尔森出版社除了出版教科书之外,还在德国政府教育部支持下,以多媒体方式加强历史教育,编辑出版了完整系统的德国重大历史事件影视资料光盘;此外,涉及到德国纳粹历史罪行的内容,在中学不仅在历史课上教,而且在文学、伦理、地方史教材中都有涉及,成为跨学科的教学内容。编得好的历史教科书深受老师和学生的喜爱,其中有一种历史教科书再版了25次,发行量超过 20万册。
原载《广州·党的生活》1998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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