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优化营商环境, 从来都不只是一个口号 许多人好奇的是,为何“拍黄瓜”会被处罚?这背后最主要的原因,是冷食经营资质获取困难。 根据“简化许可”出台前的规定,餐饮单位若要经营“拍黄瓜”等凉菜制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中须有“冷食类食品制售”一项,否则就属于超范围经营。而要获得这一资质,要由市场监管部门现场验收。 根据央广网报道,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处处长戴芙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现实中,很多小型餐饮店往往达不到验收标准。” 据悉,冷食经营资质的要求高,一套设备下来要几万块,对一般的小餐馆来说,根本无力承担。但“拍黄瓜”又是一道比较大众的凉菜,市场需求旺盛,这般现实下,一些职业打假人甚至会“钓鱼维权”,先点“拍黄瓜”这道菜,之后再进行举报。这样的做法让人无奈,而这样的现实,也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对很多小餐馆来说,可谓是苦不堪言。 对此,不仅小餐馆老板“吃不消”,也有网友提出质疑,认为处罚值得商榷。 经济日报对此评论到: 新规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届时,拍黄瓜应该会少很多争议性处罚,这可能是它最后一次上热搜了。但我们关注新规不只是为了一盘拍黄瓜。法律的意义不仅在于处罚,还在于引导。新规传递出的过罚相当原则适用于很多场合,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实事求是开展工作应落实在方方面面。无论是过渡期内还是今后,如何领会精神、管好拍黄瓜这样的民生小事值得深思。管,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守护食品安全;放,是为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改善消费者体验。只有怀着这样的初心,才有企业满意、人民赞同的执法。 光明日报则认为: 优化营商环境,从来都不只是一个口号,而应该体现在每一处工作细节上。“拍黄瓜”经营资质的优化,就是把事情做在“细节”上,值得肯定。更进一步说,官方对“拍黄瓜”出手还具有一定的示范价值,这样的做法深入民间、直击痛点,既尊重了市场规律,又贴近了民生诉求,是实实在在为民办事的现实案例。对政府部门来说,任何制度规定的优化,任何“放管服”改革的推进,都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回应民众期待。 一言以蔽之,官方对“拍黄瓜”出手不仅是对民意的尊重,更具有积极的示范价值。希望官方类似的举措多多益善,唯此,社会各方的合理权益,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根据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5月份,全国餐饮收入4070亿元,同比上升35.1%;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1084亿元,同比上升31.4%。随着扩大消费政策推动、旅游市场持续复苏,餐饮市场将不断回暖。 回到新规本身,对于“适当简化”这一新提法,将如何具体执行,适当简化的“度”如何把控,也许还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更为具体的政策,以方便餐饮店按照细则合法合规经营,降低被处罚的风险。 编辑|孙志成 杜恒峰 校对|刘小英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央广网、光明日报、经济日报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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